誹謗的定義誹謗是指任何人透過書面文字或說話去發布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 (例如: 與事實不符且負面的陳述) 從而損害另一個人或另一間公司的聲譽。誹謗可分為:(1) 永久形式誹謗,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言論或字句;或 (2) 短暫形式誹謗,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言論或字句。誹謗在法律上屬於民事侵權法,香港的誹謗法源自英國普通法,以普通法的判例為主。 構成誹謗的要素✅ 有關言… 閱讀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