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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及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不小心駕駛的定義 不小心駕駛每天都在發生,是比較常見的交通罪行。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2)條: 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便屬不小心駕駛。

被告是否 「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 在這個問題上,法庭會從客觀的角度去看 - 被告在當時的情況下,其表現是否符合一位合理而慎重的駕駛者應有的謹慎及專注呢?

被告是否 「未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