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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侵佔 - 侵佔私人土地或官地成為合法新業主

逆權侵佔的法律概念 逆權侵佔是基於普通法的法律概念,而「時效條例」 (第347 章) 第7條 為逆權侵佔提供法律基礎。根據香港現行法例, 私人土地的侵佔時效為十二年,而官地 (政府土地) 則為六十年,因侵佔官地的法定時效長很多,所以侵佔官地極困難,且成功案例並不多。
逆權侵佔的法律原則
佔用者霸佔私人土地十二年只是申請逆權侵佔的基本門檻/條件,佔用者需證明他/她連續並實質佔有該土地,即是霸佔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