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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侵佔 - 侵佔私人土地或官地成為合法新業主

逆權侵佔的法律定義及概念逆權侵佔是基於普通法的法律概念,其定義為土地佔用者未經原業主同意持續佔用對方土地超過規定的法定時限後,原業主的訴訟權利即被終止,而佔用者則有可能成為該土地的合法新業主,且無需支付任何費用。逆權侵佔不僅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義,也反映了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平衡和保護。而「時效條例」 (第347 章) 第7條為逆權侵佔提供法律基礎。根據香港現行法例, 私人土地的侵佔時效為十二…